什么情况可以双倍返还定金?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1-17  浏览次数: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在日常生活中,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买卖双方往往会约定定金。买方交纳定金后,如果卖方不履行约定,该如何维权呢?能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乳源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例。

2022年12月10日,龙某通过微信与深圳某宠物店签订了一份购猫电子合同,约定金额为2500元,龙某应卖家要求支付了500元定金。后来,卖家称因猫患有疾病,无法交付,龙某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但卖家只退回了龙某支付的500元,甚至在微信上把龙某拉入了黑名单,于是龙某诉至乳源法院,要求卖家按照定金罚则支付双倍定金余款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龙某向卖家给付“定金”以订立案涉合同,并且已实际交付给卖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款是作为龙某继续履行合同以取得标的物(即宠物猫)、卖家向龙某交付标的物的担保,具有担保双方当事人履行合意的功能,并具有惩罚性质,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定金。现卖家未按合同约定向龙某交付相关商品,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龙某,于是法院支持了龙某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官说法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付给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定金具有明确的债权担保性质,旨在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约定的事项。要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定金双倍返还罚则,需要满足以下4个条件:1.合同本身合法有效;2.定金有数额限制(虽然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3.根本违约且导致一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4.定金已实际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