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法院桂头法庭经验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1-16  浏览次数:963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推出“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作为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发布,集中展示人民法院服务推动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作出的新贡献。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桂头人民法庭经验做法作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典型案例入选其中。

桂头法庭所辖的游溪镇和必背镇,恰是乳源瑶族人口聚居镇。近年来,桂头法庭通过搭平台、建机制、强服务等举措,助力“无讼”村镇建设、守护一方瑶山和谐。桂头法庭多次获集体二、三等功。2021年,桂头法庭庭长赵良峰荣获广东“最美基层法官”。

一、搭平台,以“小站点”促成“大合力”

一是搭建全域覆盖联络平台。韶关法院始终坚持强基导向,增加乡村地区司法资源供给。2021年,桂头法庭启动并逐步推进辖区四镇“和美瑶城”法官联络站全覆盖工作。法庭法官以联络站为平台,连接各个乡镇与法庭,形成具备联动基层治理单位及服务群众双向功能的法庭服务延伸平台。2021年12月陆续建站以来,该法庭负责的4个站点共接待服务群众266人次。二是搭建线上便民服务平台。坚持“足不出户网上办,出户就能就近办”理念,桂头法庭在诉讼服务驻地外的一六、必背、游溪三镇建立网上巡回法庭,配齐诉讼服务信息设备,可提供网上立案、调解、送达等“指尖上的诉讼服务”,最大程度让群众“少跑腿”。

二、建机制,以“小切口”促进“大和谐”

一是建立民族特色调审机制。乳源法院将涉少数民族案件交由桂头法庭归口办理,并将瑶族或具有瑶族聚居镇生活经历的办案人员列为涉瑶案件“支援力量”。桂头法庭对涉瑶纠纷进行初筛,对适宜开展诉前调解但受到语言文化因素等阻碍的案件,联同“支援力量”一同调解,以亲切“瑶语”释法明理,用浓浓“乡情”定纷止争;对不适宜调解且案情复杂、与文化因素相交织的案件,通过与“支援”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模式,避免因文化差异所造成的审理偏差,助力涉瑶案件服判息诉。2021年至2022年7月,桂头法庭共办结全县涉少数民族案件约182件,上诉案件仅4件,必背镇连续三年新收案件少于10件,基本实现村镇“无讼”。二是建立矛盾提前排查化解机制。以挂点负责的各个平台为哨点,桂头法庭法官对平台辖区进行电话或走访调研,提前探知可能成诉的矛盾,坚持“每事一填、每案一表”,建立排查情况台账。联络站挂点法官对排查发现的适宜调解的矛盾,根据纠纷属地联系协作部门,开展联调工作;对不适宜调解的矛盾,则引导其就近到人民法庭或网上巡回法庭提起诉讼。人民法庭、法官联络站、网上巡回法庭构筑成“三位一体”纠纷化解体系。2021年10月以来,该法庭挂点法官共调研18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9起。三是建立基层治理单位共建共治机制。依托“庭所共建机制”及必背镇特有的“五联”共建机制,桂头法庭定期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治理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梳理矛盾线索,制定联调方案,为各联动部门化解矛盾提供法律意见。自联调协作机制建立以来,该法庭通过联调化解矛盾21起,调解成功率达92%。

三、强服务,以“小举措”促显“大力量”

一是完善司法调解补强支撑服务。桂头法庭将司法确认作为诉前调解的终端环节,并积极倡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治理部门对接司法确认作为强制力保障。2021年至2022年7月,共计进行司法确认案件63件,以司法服务“硬举措”为乡镇社会治理提供公平守信的良好价值导向。二是助力打造群众解纷品牌。桂头法庭特邀各村镇推选的“乡贤”“村贤”或学校老师作为兼职调解员,通过梳理收集的矛盾线索,选取区域内多发、易发的案件类型作为培训内容,并整理出其中的法律知识要点,围绕其实际运用、调解技巧等方面,通过法律知识讲堂、旁听案例庭审等形式提供法律知识培训服务。2021年以来,桂头法庭共开展法律知识培训5次。逐步培养一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调解力量,推进施行“群众自我消解—寻求专业调解—合力实地化解”的三级调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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