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乳源法院到大桥镇和平村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6-22  浏览次数:694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法官进村寨(社区、校园、景区、企业)”活动,6月18日上午,乳源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大桥镇和平村委会,公开审理曹某涉嫌犯放火罪一案,当地近20名干部群众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曹某已年近80岁高龄,且系文盲、有听力障碍,正在取保候审期间的他居住于偏远山村中,出行不便,法官遂前往曹某所在的大桥镇和平村委会开庭审理此案。

2020年,曹某因怀疑被害人于几十年前欠其3头肉猪的钱,为了泄愤报复,分别于2020年4月16日凌晨、2020年4月29日凌晨,通过使用打火机点燃玉米杆引燃的方式,2次放火焚烧被害人的房屋,均被被害人及时发现并将其扑灭,但依然造成了其房屋的部分损伤。

庭审中,曹某对自己故意放火的行为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审理结束后,乳源法院干警向前来旁听的村委干部、村民发放了普法宣传册,并要求旁听群众要以此案为警醒,向亲戚朋友做好宣传,有矛盾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否则,无论是什么人、出于什么原因,只要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都要受到法律惩处,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

近年来,乳源法院通过开展“法官进村寨(社区、校园、景区、企业)活动,将案件就近审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群众减轻诉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