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高效执结案件获当事人高度赞扬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2-04  浏览次数:968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锦旗

1130日当天一早,一位当事人来到我院,将一面印着“立功执法,为民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我院执行局干警的手中,随后紧握着干警的手,称赞执行干警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切实为民排忧解难,并表达了深切的感激之情。

原来,这位当事人叶某是某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但与所在单位无法就工伤赔偿达成一致意见,遂将该劳动争议纠纷诉至我院。经一审、二审判决,该公司应向叶某支付各项赔偿费用321831元,但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付义务,叶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立案执行后,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期满后其仍未履行。于是,我院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欧阳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但其置之不理,仍不履行赔付义务。1022日,我院作出拘留罚款决定书,决定对该公司法人欧阳某拘留十五日,并于1026日上午对欧阳某执行了拘留措施,当天下午该公司即全额赔付了321831元,我院随即将该笔款项支付给了叶某,该案顺利执结。

这是我院大力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我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体现。进无止境,我院将始终围绕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努力开创新时代乳源振兴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富裕美丽文明法治新乳源,为走在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前列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