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宣判“失火案” 普法宣传效果好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4-04  浏览次数:733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公开宣判“失火案” 普法宣传效果好

清明将至,拜祖祭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全国每年因祭祖烧纸而引发的森林火灾却数不胜数,其中的教训可谓惨痛,所以我们应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一改传统烧纸的陋习。201843日上午,我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宣判朱某涉嫌失火罪一案。同时邀请了我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镇村委干部及八一小学30名学生代表共100多人旁听了案件的宣判。

20171224日上午,被告人朱某及其亲属一行7人到乳城镇岭溪村委会的某山岭进行挂冬(祭拜祖先)活动。在进行挂冬活动的过程中,被告人朱某因用火不慎引发了山火。烧毁墓地周围山岭面积达341亩,其中林地面积219.7亩。法庭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林区野外用火规定造成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朱某有自首情节且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据此,法庭对被告人朱某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宣判结束后,我院副院长廖聪有为参加旁听的学生与各镇村委干部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近年来,环境资源类案件逐步增多,国家在治理破坏环境资源方面也做出了相应举措。十九大报告对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略,也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同时明确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因为“祭祖”而成为了被告,并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这件事给了朱某一个深刻的教训,同时也要引起我们的注意,特别是我们生活在林区,切记“防火期、防火区”是禁区,我们不但要以身作则,还要时刻监督他人,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不再是一句口号。希望大家能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保护好我们的森林资源。

   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到来之际,人民群众用烧纸燃纸、燃放烟花炮竹等方式去缅怀先人、祭祀祖先,存在着较大的火灾隐患,我院通过公开宣判此案,给我县群众起到了一个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让大家现场亲身感受到了火灾的危害和法律的威严,增强了森林防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