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加强司法救助 推动攻坚“执行难”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3-05  浏览次数:803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院加强司法救助 推动攻坚“执行难”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司法救助改革要求,我院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稳妥推进我院司法救助工作。我院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抓住“春节”这一关键时间节点,于2018年2月12日下午召开专门会议,对8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会后及时制作法律文书,现已提交有关部门审核发放,让当事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人文关怀。

据统计,2017年至2018年春节前夕,我院向生活确实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35名申请执行人审核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28万余元。涉及执行案件22件,其中多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案件,均为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已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执行到位的“执行不能”涉民生案件。

“很理解法院的工作,法官也尽力了,对方确实没有钱。我能拿到救助金很欣慰,谢谢法院,谢谢法官。”申请执行人周某于年前领到3000元司法救助金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2016年5月15日,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沿乳源250线从乳城镇往桂头镇方向行驶至某路段时,碰撞前方行人周某(被救助人)及其推行的人力三轮车,造成周某受伤,李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乳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冯某(李某的妻子也是李某的遗产继承人)被我院判决在其继承李某的遗产中赔偿9000余元给周某,但实际李某并未留下遗产,冯某也是捉襟见肘无法执行赔偿款。而周某原本就是低保户,没有劳动能力,家庭生产生活十分困难。在周某将情况反映到我院时,我院高度重视,迅速核实了周某的相关情况,最终在春节前夕为周某争取到了3000元的司法救助金,解决了周某及其整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下一步,我院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涉民生案件”与上级法院开展的执行专项活动和司法救助机制紧密结合,做到快速执行,加大力度,尽快兑付执行标的,有效解决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为推动我院集中攻坚“执行难”打下坚实基础。